根据司法部2023年4月24日发布的公告(第5号)、2023年7月5日发布的公告(第8号)和省司法厅有关公告精神,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我市石台县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3年7月17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申请人证件照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打印,不需要申请人提交。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66******30。
池州市司法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