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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司法局“三突出”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阅读次数: 作者:池州市司法局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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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市司法局以“三突出”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真正把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突出政治统领,强化思想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列为开展组织生活的第一议题,通过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教育引导党员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锤炼党性修养,切实发挥主体作用。
  二是突出日常管理,严格记实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把严格“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要求和流程图下发至各基层党支部,指导、督促各党支部抓实每月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落实好每季度“党员大会”“党课”,提高制度执行力。同时 ,把《党支部工作记录簿》作为规范党支部工作标准化的重要抓手,督促党支部将组织生活详细情况及时记入工作记录簿,做到主题明确、事项清楚、内容完整、资料齐备、归档及时,严肃认真规范的开展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三是突出党性锻炼,丰富活动内容。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每月下达党员活动日活动要求,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进行民主议事、警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交纳党费等活动,让党员紧紧地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有效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结合“双报到”志愿服务,把党日活动放到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无偿献血、“疫情防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一线去,引导党员在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中进行党性锻炼、过好组织生活,更好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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