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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007-0003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07-30
发文字号: 池司通〔2020〕30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池州市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池司通〔2020〕30 号

 

关于印发《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制度,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市局律师工作科联系。

 

附: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制度

 

                               

  池州市司法局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

 


附件2:

基层法律服务诚信公开制度

 

守法诚信是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诚信教育,传播诚信理念,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考试考核制度。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年检注册前应接受或参加4课时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中应克服欺、假、哄、骗等不正当竞争意识,树立以质量、诚信、服务求生存的思想观念;克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意识,树立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的思想观念。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过程中应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爱岗敬业,规范服务;加强修养,作风优良;依法维权,热情尽责;廉洁自律,同业互助。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案过程中应做到:调查取证时依法出具执业证件等合法手续;参加案件审理时举止端庄、言行文明;遵守开庭时间和法庭纪律;不私自或假借司法机关的名义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和财物等;不以不符合法工身份的名义办案;不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办理案件,不办违法、违纪案,不办虚假案,不办人情案。

六、基层法律服务所实行公示公开制度。《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正本)、《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悬挂于执业场所醒目位置,各项《规章制度》、执业人员应上墙公开、公示。

七、基层法律服务所实行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组织集体讨论。

八、基层法律服务所实行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所有代理案件,由当事人统一到所内交费、开票,进行登记,办理委托手续,严禁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费。

九、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委托代理手续。当事人应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基层法律服务所公函。代理合同、公函由基层法律服务所专人保管。

十、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当事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及社会的监督。虚心接受批评和意见,并及时改正。

 

 

 

 

 

 

 

 

 

附件3:

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和组织开展业务工作。组织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组织建立、完善所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升全体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四、组织召开所务会议,并及时汇报相关工作。离所三天以上,应指定临时负责人并向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组织开展重大疑难案件讨论。

六、组织本所完成公益法律服务。

七、组织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

八、其他应由主任履行的职责。

 

 

 

 

 

 

 

 

 

 

附件4: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一、报告事项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以及市、县(区)主要领导工作批示或批办案件。

(二)承办在市、县(区)范围内有影响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以及重大事故类、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三)代理企业兼并、转制、破产类案件;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类案件;其它疑难复杂案件。
    二、报告程序

(四)发生应请示报告事项,24小时内上报主管司法局并同步报告所在乡政党委政府,3日内书面报送主管司法局并层报市局律师工作科备案。
    (五)重大紧急事项,同步报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三、具体要求

(六)特别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要分级别予以专报。

(七)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要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受理、呈报、集体研究、跟踪督办、效果检查等组织领导;必要时,可以提请主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研讨会商。

(八)承办人不按照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规定请示报告、自行处置或未经批准擅自披露案情、公开发表意见,造成不良后果,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5:

 

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一、下列案件应当提交集体研究讨论: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1)案件任何一方为十人以上的民事案件;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2)可能出现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的案件;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3)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经济案件;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4)当事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民事)案件;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5)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案件;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6)其他在市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7)被新闻媒体关注报道的案件;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8)市、县(区)行政区域内有影响的案件;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9)承办人认为需要研讨的其他案件。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二、准备提交集体讨论案件,承办人应提前做好主要证据及案件情况说明准备,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阐述办案观点和依据。

EGZJaingSu XuHai Law Firm-江苏徐海律师事务所



三、承办人应充分参考集体讨论意见,告知当事人意见共同作出案件代理思路、方案。

 

 

 

 

 

 

附件6:

 

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登记制度

 

1、基层法律服务所实行统一收案、收费登记制度。

2、基层法律服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代理期限、收费数额等内容。

3、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案件进行利益冲突审查,统一指派承办人办理,书面告知案件风险。承办人接受指派后,及时与受托人签订授权委托等手续。

4、基层法律服务案件要求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做到案件系统登记、办理、结案、归档与纸质卷宗同步。

5、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取当事人费用,并出具正式发票。承办人不得私自收案、收费,不得索取委托人其他费用、财物。收费发票复印件应附卷内存档备查。

6、基层法律服务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案件收费标准。禁止违反风险代理收费规定办理案件。

 

 

 

 

 

 

 

附件7:

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1、基层法律服务所实行案件统一收费管理,统一开具税务部门印制正规发票,一案一票,禁止使用收费收据和白条。

2、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明确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设置。科学设置财务项目,每年提取事业发展、社会保障、执业风险基金不低于业务收入5%比例,累计达50万可不再提取。

3、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依法缴纳各类税费。

4、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实行财务公开,按期编制各类财务报表,接受主管部门和合伙人监督。

 

 

 

 

 

 

 

 

 

 

附件8: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8号)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五)解答法律咨询;

(六)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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