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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2010-00005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1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1 09:24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履职效能全面提升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目录清单。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继续深化并联审批改革,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压缩行政审批时限,企业设立线上3工作日内完成,线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动产证5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许可证压缩至42个工作日。截止2019年12月底,我县政务服务事项1830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756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96%。其中,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事项1297项,进驻单设分大厅172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2项。

2.深入开展清单制度建设。优化完善县乡两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布施行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清单(2019年本)。对县直26家单位进行权责事项调整规范,调整后,权力事项由2730项调整为2678项,乡级权力事项调整涉及11个乡镇,经统一规范后权力事项由平均60项调整为平均59项。

3.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放管结合力度。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细则,推进政府权力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全面落实“五证合一”登记制度。2019年12月底,我县实现“多证合一”6146户。

二、严格遵循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对已出台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关配套制度,结合《条例》予以修订,拟定《青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按程序印发后实施。2019年,经合法性审查的县政府决策事项100余项,合法性审查率100%,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建议100余条,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2.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制定《青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对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适用范围、结果应用、考核监督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众参与的形式要求和操作规程。

3.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青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在“十三五”规划编制、县重点项目如城改(棚改)等项目实施等重大决策过程中,广泛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次召开论证会,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有效推进了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

4.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严格执行《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对属于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范围而没有提请县司法局提前介入、造成不良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予以通报并按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5.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在县司法局的组织和指导下,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认真办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为县委县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制度执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严格执行《青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要求,深入调研,多方协调,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建立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制,所有县政府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时限内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解读方案。积极应用法制监督平台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全面实现报备工作电子化。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2019年,我县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为100%,及时反馈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100余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外公布。

四、加强行政执法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行在文化旅游管理、农业水利、行政执法管理重点领域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依法受理、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开展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衔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积极开展全县各行政执法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2019年,青阳县人民检察院、青阳县公安局和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实施办法》。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协调一致,与科大讯飞公司紧密合作,研制出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即206系统,已经上线,案件信息共享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1.自觉接受人大与政协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接受质询,认真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

2.主动接受司法监督。重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3.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单位部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组织开展对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对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完成有关部门(乡镇)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监督覆盖体系。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开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脱贫等热点专题,突出新亮点、新经验、新成效,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公开效果日益显著。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化“枫桥经验”池州版品牌创建,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温暖”系列品牌;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例会机制,健全常态化矛盾排查化解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一村一警”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建立和完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规范调解工作机制,发展医患、教育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引领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室。     

 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审查后不予受理1件,立案受理7件。并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进行登记录入。行政复议决定书在县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公开。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机关与行政审判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实现与行政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持续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切实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2019年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7件,所有案件均按规定办理,且一审案件全部胜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依法化解信访事项。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加强法治宣传,继续落实《青阳县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开展访调对接,引导人民群众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实行“诉访分离” ,推行“阳光信访”,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七、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增强法治意识

深化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印发《2019年度青阳县重点普法目录》,狠抓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开展2019年度“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12.4”宪法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探索“123”工作法做实“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首次选任“法律明白人”3000余人,“法治带头人”1500余人。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明白人”选任工作被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池州日报等媒体给予关注报道。同时集中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20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培训。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先后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指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培训。注重公务员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2019年7月组织举办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在线考试。通过培训和学习,全县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

八、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落实领导职责。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事项,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确保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2.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定《2019年度青阳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对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体系,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利用考核“指挥棒”,引导和带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

 3.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均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县政府及时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