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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977/201911-00003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政策材料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5-07 发布日期: 2019-11-14
废止日期:
关于《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政策材料
发布时间:2019-11-14 11:32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依据

2013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2014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池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厅[2014]45号),均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清理党政机关编外人员,妥善处理事业单位编外用人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经与市直有关部门反复衔接,制定了《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

   《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再结合其它地市的经验做法制定的。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出台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办法的适用范围、制定原则;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聘用员额申报条件、核定程序和依据;聘用人员基本条件、程序、管理、待遇、争议解决;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清理规范等。

三、《办法》的保障措施

   通过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对各单位编外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将各单位编外用人情况、落实本《办法》情况列入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内容,以此促进《办法》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