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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597/201704-00033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池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12-30 发布日期: 2014-12-30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00:00 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 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作用,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常态化机制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市已设立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初步建立了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均明确了本部门的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工作联络员及工作职责。但是,我市新闻发布工作开展还不及时、信息发布面还不广,特别是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还不够。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定期有序发布机制,突出权威解读、权威发布、权威回应,不断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市政府新闻办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热点等,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要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积极完善新闻发布工作各项流程,认真确定主题,精心准备,及时发布;要加强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工作,提升履职水平。除突发事件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要提前在市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公告。对发布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要赋予新闻发言人必要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让其参与重大决策的研究部署过程,掌握必备信息。
    二、增强主动意识,确保政府新闻发布及时有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意识,充分发挥好政府新闻发布会这一平台权威、便捷、高效的优势,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量,增加发布频次,确保在政策解读、回应质疑、澄清传言、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不失声、不缺位,促进本地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与经济建设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出席新闻发布会不少于两次。市政府新闻办要针对公众关切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动态,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或指定有关单位发布。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及政务微博、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作用,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每次新闻发布会均要以视频方式在市政府网站及新闻网站公开。
    三、完善沟通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政务公开办要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认真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部署,要围绕政策成效、公众关切、舆情动态等积极解疑答惑,及时正面主动回应;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市政府网站互动功能,通过领导信箱、在线调查、网上评议、在线访谈、“池州发布”和民声在线等方式,积极吸纳公众意见建议,并反馈相关单位,完善举措,改进工作;对情况反映和个人诉求,要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办理,督促其做好答复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