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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公法科 发布时间:2020-02-2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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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开通网上服务窗口。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窗口服务,实行窗口工作人员轮值上岗,在线、在网解答群众咨询,对有特别紧急事项的群众,实施“预约办”,在市政务中心防疫领导小组的部署下,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已申请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因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正在治疗、隔离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按期参加案件审理的,引导其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申请延期。

       二是提升窗口病毒防护能力。做好工作人员防护,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服务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建立完善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制度,确保公共场所和公用物品定时消毒,保持良好通风。要求到访窗口的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未戴口罩者,谢绝入内,发热病人禁止进入工作区域。
       三是强化特殊矛盾纠纷化解。针对抗疫期间由于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导致的房租、借贷等纠纷,市公法中心积极组织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针对困难群体因疾病诊治发生的医疗纠纷积极介入,通过调解、诉讼、鉴定等途径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市开展联防联控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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