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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国家司法考试宣传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 发布时间:2017-05-1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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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国家司法考试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支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池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司法部与省厅提出的“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体要求,树立主动宣传理念,不断拓展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宣传工作载体,有效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重点做好考试信息发布、考试政策解答、应试规则要求、违纪作弊行为处理及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成效等宣传工作,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强化考生诚信参考意识、提高国家司法考试社会公信力。

     二、宣传重点

1、司法考试报考政策宣传。6月,根据司法部、省厅有关精神发布考试公告、下发年度考试工作通知并组织报名。期间,为便利报考人员了解掌握和熟悉报考政策、报考程序和应试规则,及时发布考试信息、宣传考试政策要求,主动为考生提供便利,确保考试报名工作有序进行。 

        2.诚信参考教育宣传。开展2016年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考试纪律等考试制度规范为内容的宣传,强调考试作弊已纳入刑法,教育考生诚信参考,引导考生严格自律,警示考生遵纪守法。

        3.成绩公布及资格申请工作宣传。11月下旬,根据司法部、省厅发布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资格申请公告,下发相关工作通知,做好有关信息发布、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确保舆情平稳安全。

    4、司法考试其他应注意事项的宣传。引导、宣传考务安全系统的使用,根据其他省市试点工作的经验,向考生宣传考试应注意事项,为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准备。

        三、宣传方式

        1.坚持省厅引领和市局全面推进相结合。省厅将加强对考试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协调指导,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制定司法考试宣传工作方案,采取信息报送方式,及时上报开展考试宣传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图片视频资料,进一步增强考试宣传工作实效。

         2.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考试信息和考试政策要求等内容,做好答疑解惑工作。

3.坚持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要加强与政法委、公法检机关、新闻宣传沟通协调,深入推进“倡诚信、守纪律、反作弊”为主题的考试宣传活动,发挥在校考生和法检系统考生的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和推动考生自觉维护良好考风考纪。 

       

 

 

 

                             池州市司法局

                            2016年5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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